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赵卫民起诉中国冶金报社、谢国飞侵犯名誉权一案一审结束。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中国冶金报社向赵卫民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
2009年5月20日《中国经济时报》刊发署名为赵卫民的文章:《“黑矿山”四天内涉嫌隐瞒两起矿难》。文章指出,西林钢铁集团持股的翠宏山矿业公司在无证条件下采矿,涉嫌隐瞒“5.9”“5.11”两起矿难事故。2010年2月22日,《中国经济时报》又刊发了署名为赵卫民、龙昊的文章《西钢改制谜团》,该篇报道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价值上千亿的翠宏山铁矿在改制时未按资产进行评估,西钢以开采时的实际投入作估价为名,仅缴纳3.1亿元探矿权价款,获得了价值2000~3000亿元的优质矿产资源,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第二,西钢在改制过程中,33位管理层人员为获得30%的股权,挪用员工的安置补偿金注册百佳公司,在西钢改制2年后,以原价购得改制时西藏海特持有的西钢30%股权。
两篇文章相继发表后,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同时也触及了西钢的敏感神经和软肋。在多次“辟谣”无效引发记者热议的情况下,西钢将中国经济时报社和记者赵卫民告上了法庭。2009年5月10日,原告方所在地的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法院判决《中国经济时报》与记者赵卫民败诉。后经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中国经济时报和记者赵卫民败诉。
2010年7月26日,中国冶金报社主办的中国钢铁新闻网刊登了署名为中国冶金报记者谢国飞的报道《独家破解西钢改制层层谜团》。文中使用了“媒体炒作推波助澜”、舆论“乱象”试图影响司法公正、“舆论监督?还是‘文墨杀手’?”等标题;同时还使用了“臆想”、“蒙太奇”、“偷换概念”、“编造”等词汇;用“赵卫民及中国经济时报是否与中汇大地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等语句段落,言辞直指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赵卫民。
经过多方查证核实,中国冶金报发文《独家破解西钢改制层层谜团》署名记者谢国飞乃西林钢铁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在发表这篇文章后不久,中国冶金报于8月份为其办理了新闻记者证。谢国飞在文中多次使用侮辱性的词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2011年4月6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赵卫民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中国冶金报社和谢国飞侵犯其名誉权。
2011年7月4日,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判中国冶金报败诉。法院认定,中国冶金报社发表的署名谢国飞的文章——《独家破解西钢改制层层谜团》,由于报道内容足以令读者产生错误判断和认识,对赵卫民的社会评价造成了消极的影响,严重影响了赵卫民的工作和生活,侵犯了赵卫民的名誉权。
法院判决,中国冶金报社在中国钢铁新闻网( www.csteelnews.com)刊登涉案侵权文章的网页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就侵犯名誉权一事向赵卫民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致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认可。如逾期未履行上述判决义务,将由本院选择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一家报刊上登载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中国冶金报社负担。(法院认为谢国飞以记者身份撰写文章系职务行为,故本案民事责任由中国冶金报社承担,未追究谢国飞个人的侵权责任。)